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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市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8/4/8  浏览次数:4348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市委主要领导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我市将出台相关政策重点扶持一批有技术、有市场的“隐形冠军”企业做大做强。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开展“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报市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依法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

  (二)企业长期专注于特定细分产品市场,并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位居前10或省内市场占有率位居前5,企业细分产品(最多2个有直接关联性的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50%以上(含)。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质量保证、品牌培育和技术标准等管理制度。

  (四)企业近三年未发生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

  属于合肥市重点发展的智能制造、智能语音、公共安全等“十大重点产业”以及新兴产业等产品领域的有关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二、组织推荐

  “隐形冠军”培育企业遴选采取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申报“隐形冠军”培育企业遵循自愿原则,企业如实填写《合肥市“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申请表》,报送至所属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汇总后报至市中小企业局。

  (二)资格初审。市中小企业局邀请专家对企业相关情况进行实地查验等,筛选出初步合格企业。

  (三)正式推荐。初审合格企业根据《合肥市“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申请表》中填报的各项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审核合格后正式行文推荐,具体报送要求及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专家评审。市中小企业局邀请专家对推荐企业进行最终评定。

  三、有关要求

  (一)填报的细分产品,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第四级产品(8位代码)确定; 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

  (二)企业须对填报的各项数据及提供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标准对企业报送的材料认真核实,确保推荐质量。

  (四)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收到通知后组织企业开展申报工作,于4月20日前报送《合肥市“隐形冠军”培育企业汇总表》电子档,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陈华东、史凤婷;

  联系电话:63537877、63537876;

  电子信箱:3271564221 @qq.com。

  附件:1.合肥市“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申请表

  2.合肥市“隐形冠军”培育企业汇总表

  合肥市中小企业局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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