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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2017年度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信用服务机构)事后奖补项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8/3/27  浏览次数:3127

  各县(市)区发改委(局)、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合政〔2017〕62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68号)文件精神,2017年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信用服务机构)事后奖补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2017年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合政〔2017〕62号)、《2017年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秘〔2017〕68号)第30条和附则明确:

  (一)政策第30条: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发展。

  申报条件:经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2017年度内在合肥市区域内开展信用服务业务收入达500万元以上,开发创新1-2项信用服务产品并在合肥市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中推广应用的,按照业务收入10%给予一次性奖补,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及申请表(附件1);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备案材料;3.为企业提供信用服务的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合同、发票等;4.信用服务产品的开发、推广证明。5.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参照格式见附件3)。

  (二)附则1.申报企业(单位)须书面承诺同意相关政府部门查询验证其纳税、社会保险缴纳、银行贷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

  (三)附则6.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申报2017年各项奖励的企业请填写“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须提供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初审核查、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受理材料时将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现场初审。申报资料不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地发改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政策宣传,引导企业积极申报,严格按规定初审把关,于2018年4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统一报送至市发改委窗口。

  窗口联系电话:63537081;

  地址: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三区办证大厅;

  政策咨询(财金处)联系电话:63538582;

  地址: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B座2516室;

  电子邮箱:3538162@163.com。

附件:
  1.服务业扶持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
  2.“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3.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合政〔2017〕62号)  
  5.《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68号)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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