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安徽省项目申报

安徽省项目申报

关于推荐2017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7/12/13  浏览次数:3059

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

根据《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服务〔2017〕309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规定,现就推荐2017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省示范平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推荐的省示范平台数量为合肥市不超过7个、马鞍山、芜湖、池州、安庆市不超过3个、其他市不超过2个、广德县、宿松县不超过1个。
二、《认定办法》已将每三年复核一次修改为每次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截至2017年底有效期满的省示范平台可再次申报。
三、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根据《认定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对推荐的省示范平台服务业绩进行测评,提出推荐意见。
四、请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于12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见附件)、《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和被推荐省示范平台的申报材料等纸质文件一份及电子版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 附件.推荐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doc

附件

 

推荐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

 

市、直管县:

序号

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名称

申请示范平台服务功能类别(不超过3类)

1

 

 

2

 

 

3

 

 

4

 

 

5

 

 

 

 

 

相关文章

·安徽省科技厅关于2019年第四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
·关于安徽省2019年“三比一增”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通
·关于2022年安徽省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拟支持
·关于下达2020年度安徽省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
·关于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补充推荐
·关于安徽省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的通知
·关于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征
·关于安徽省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公示
·关于安徽省组织实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安徽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
cnzz统计 cnzz统计数据显示 百度站长 53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