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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项目申报

关于转发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7/11/10  浏览次数:4744

各有关企业:
    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发改明电〔2017〕147号)精神,请你们根据省《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皖政〔2017〕51号)规定,认真对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2017年度支持“三重一创”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要进一步深入摸排企业和项目,进行重点对接和服务,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严格把关。现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开展4类事项申报工作:
1. 支持新建项目(不包括“一事一议”项目);
2. 奖励重大项目团队;
3. 支持企业境外并购;
4.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
二、申报主体
支持新建项目、奖励重大项目团队和支持企业境外并购3类事项由各县区发改委(经发委)、财政局联合上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事项由各县区发改委(经发委)、统计局联合上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纸质版汇编成册一式四份,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四、申报时限
请于11月16日前,将报送文件、申报表格(样式见省通知附件1、2、3)和申报材料报送市发改委工高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第一类已获得“三重一创”政策支持的项目,可以继续申报补助资金,不受申报次数限制,但只能申报上次截止日期到11月的发票金额;本年度申报评审未通过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申报材料扫描版注意控制文件大小,原则上每页纸不大于200K。

附件1: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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