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近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5384万元, 市财政局按照1:1的配套比例,积极落实市级配套资金5384万元,并将省级补助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一并分配下达各县区。
其中:相山区2966万元、杜集区2594万元、烈山区2604万元、濉溪县2604万元,合计10768万元。同时,要求各县、区财政要按照省、市下达的资金,等比例落实配套资金,省、市、县区配套资金,共同助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
从2016年起连续5年,我省每年安排11亿元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以转移支付方式直接安排到各县(区)。2017年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总量达到16152万元,用于充实国有融资担保机构的国有资本金。
为最大限度提高专项扶持资金绩效,我市充分利用市场手段,通过担保机构资本金方式,壮大担保机构实力,切实发挥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在不打破现有中小企业担保信用体系的基础上,积极整合省、市、区三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同时全面推行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制度,促进资金使用更加公平、公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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