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为做好合肥市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提高商标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商标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依据“2014-2015年度合肥市知名商标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现将2014-2015年度合肥市知名商标推荐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合肥市知名商标推荐申报条件
(一)商标注册地属本市辖区内,申报企业已取得有效商标注册证,权属清晰,并且实际使用时间满三年;
(二)申报企业的商品质量或服务优良,近三年内无质量问题。经查实在抽检、消费、媒体报道等方面有质量问题的企业,一律不予申报;
(三)申报企业属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如小水泥、小钢厂(铸造厂)、含铅蓄电池、农药等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不予申报;
(四)申报企业在本市行业内各项经济指标处于领先地位,知名度、影响力较大;
(五)2011年认定的合肥市知名商标已三年期满,企业需进行再认定的,按规定重新申请认定。
二、2015年度合肥市知名商标推荐报送时间
合肥市知名商标由所辖各县(市)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附《合肥市知名商标审查表》于2015年7月28日前报送市局商标处。
三、2015年度合肥市知名商标推荐几点要求
(一)我市知名商标推荐认定工作是商标品牌培育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一项具体举措。结合各辖区实际,突出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及行业优势企业,对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的企业及其商品(服务)商标,积极引导,大力宣传,提高企业商标品牌意识,切实做好指导帮扶工作。
(二)对照合肥市知名商标认定条件,认真审查所申报的材料,务求规范、完整和真实。特别是对涉及食品、药品、化肥农药等重点行业的企业,要从严审查,及时向企业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广泛征询意见,并提供监管部门出具的近3年的相关证明文件,确保申报质量。
(三)合肥市知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及其证明材料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规范、完整,商标注册证等复印文件要清晰醒目,所报送的材料请按《合肥市知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目录》顺序编写并在首页编写目录页码,分类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统一于2015年7月28日前报送市工商局商标处,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一:《合肥市知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附件二:《合肥市知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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