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安徽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办理依据如下:
1、《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43号)第11条第(一)款,第31条;
2、《安徽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第27条;
3、《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号)第4条;
4、《安徽省企业开发新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政府第5号令)第5条;
5、《关于进一步做好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的通知》(皖经信科技〔2010〕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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